(原标题:北京君合(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君合(杭州)律师事务所就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于2025年9月29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会召集,召集程序合法。出席股东共26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5.2289%。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等10项议案,均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表决程序合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中小投资者对各项议案亦分别进行了投票。会议增加临时提案《关于调整可转债募投项目部分场地用途的议案》并获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