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2025年9月修订))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旨在建立防止资金占用的长效机制,保护投资者利益。办法明确关联方范围及经营性、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定义,禁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公司与关联方的经营性关联交易须有真实交易背景并签订合同。公司不得为关联方垫支费用、拆借资金、代偿债务等。公司董事、高管须勤勉履职,董事长为防资金占用第一责任人。公司设立防范领导小组,财务部门定期检查资金往来。独立董事每季度查阅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若发生违规占用,公司应制定清欠方案,董事会应及时采取诉讼等措施。对责任人将依法追责。本办法由股东会负责解释和修订,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