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修订))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规定,股东会分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董事会负责召集会议,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持股10%以上股东可提议召开。会议召集需提前通知,年度会议提前20日,临时会议提前15日。提案须属职权范围,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会前10日提交临时提案。会议采取现场与网络相结合方式,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普通决议需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涉及关联交易的股东应回避表决。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不少于10年。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与公司章程冲突时以章程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