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5年9月修订))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旨在保护股东权益,确保公司规范运作。控股股东指持股50%以上或表决权足以影响股东大会决议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指通过投资关系、协议等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主体。相关主体应遵守法律法规,履行诚信义务,不得滥用控制权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须维护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独立性,规范关联交易,杜绝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行为。应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报告重大事项,配合公司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股份交易、控制权变更需依法披露并遵守限售规定。本规范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