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9月修订))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外部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负责主持工作。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并考核董事及高管的薪酬政策与方案,提出薪酬建议,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及相关权益条件成就事项。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表决可采用举手、投票或通讯方式,相关决议须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未采纳建议时应披露具体理由。委员会下设工作组负责提供经营资料、筹备会议及执行决议。委员任职资格、辞职与补选按相关规定执行,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参会人员负有保密义务。本细则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