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作为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由3-5名非高管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委员会负责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内外部审计与内部控制,沟通内外部审计工作,行使监事会部分职权。涉及财务报告真实性、会计师事务所聘任、财务负责人任免、重大会计政策变更等事项需经委员会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可召开临时会议,2/3以上委员出席方能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及决议由董事会办公室保存,委员负有保密义务。本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