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9月))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至少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下设审计工作组,保持独立性,不得隶属于财务部门。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内外部审计和内部控制,涉及财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聘任、财务负责人任免等事项需经其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计工作组每季度向委员会报告,委员会每半年对公司重大事项实施情况及资金往来进行检查。会议分为例会和临时会议,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委员应保密会议内容。本细则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