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参加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培训证明的承诺函(章棽涵))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承诺,截至本次股东会通知发出日,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培训证明。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为更好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承诺人承诺将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本承诺由朱业胜、曾维斌、姜承法、宁波世纪万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签署,签署日期为2025年9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