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南京商旅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修订))
南京商贸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2人,独立董事不少于三分之一,其中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行使包括召集股东会、执行决议、决定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内部机构设置、高管聘任及报酬等职权。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临时会议可由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等提议召开。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会议记录、决议等文件需签字确认并保存10年以上。本规则经股东会批准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