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南京商旅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9月修订))
南京商贸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规范选聘行为,维护股东利益。选聘须经审计委员会审议后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决定,控股股东不得干预。会计师事务所需具备执业资格、良好声誉、审计上市公司经验等条件。选聘方式包括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应发布选聘文件并公示结果。评价标准中,质量管理水平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权重不高于15%。聘期1年,连续聘任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不超过8年,最长不超过10年。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服务满5年须轮换。改聘情形包括执业质量缺陷、无故拖延审计等。年度报告中需披露审计费用、服务年限、履职评估等内容。文件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