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之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2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关于对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5〕32号)。经查,公司2023年部分棕榈油、花生油、花生米、大豆贸易无商业实质或收入确认不符合会计准则,涉及收入金额298,629,084.17元,占2023年经审计营业收入的2.51%,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海南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记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要求30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公司需全面整改,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中德证券作为债券受托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