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康欣新材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就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9月26日9:30在湖北省孝感市汉川市经济开发区新河工业园路特一号召开,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1人,代表股份517,290,3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473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312人,代表股份14,578,428股,占比1.0842%。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上述议案均为特别决议议案,均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