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就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意见。核查期间为2025年4月30日至2025年9月12日。自查范围内自然人无买卖中国动力股票行为。独立财务顾问中信建投证券在核查期间通过自营账户累计买入1,338,600股,卖出1,636,629股,期末持股11,900股;通过资管账户累计买入41,100股,无卖出,期末持股41,100股。中信建投证券称其交易行为基于独立投资研究,遵守信息隔离制度,未利用内幕信息。本所认为,在自查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前提下,上述股票买卖行为不构成内幕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