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修订))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包括1名职工代表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一名,可设副董事长。董事会行使召集股东会、执行决议、决定经营计划、财务管理、人事任免等职权。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与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由相关人员提议召开。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对外担保、财务资助事项须经出席会议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董事与议题有利害关系时应回避表决。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造成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承担赔偿责任,但表决时表明异议并记载的可免责。本规则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