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9月))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离职管理制度》,规范董事离职程序,保障公司治理稳定。制度适用于董事(含独立董事)因任期届满、辞任、解聘、罢免等原因职务终止的情形。董事辞任需提交书面报告,若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或影响专门委员会合规,则辞职在补选完成后生效。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补选。董事离职须办理工作移交,非任期届满离职的应向审计委员会备案,涉及违法违规的应及时报告监管机构。董事在任职期间的责任不因离任免除,离职后一年内仍负忠实义务,须继续履行公开承诺、保守秘密、遵守不竞争约定。违反制度者,公司将视情节追究责任,包括处分、收益收归、赔偿损失、移送司法等,并记录在案,按规定披露。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