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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星光: 上海锦天城(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暨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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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上海锦天城(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暨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终止实施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3,500万份。该事项已于2025年9月26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因外部市场环境变化及公司战略调整,原激励计划已无法覆盖现任核心人员,继续实施难以达到预期激励效果。本次注销涉及76名激励对象,包括董事、高管及中层管理人员等。相关配套文件《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考核管理办法》一并终止。本次终止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注销需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并办理手续。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终止及注销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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