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修订))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修订)明确了股东会的召集、召开、提案、表决及决议执行等程序。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6个月内举行。公司应提供现场与网络投票方式。股东会职权包括选举董事、审议利润分配、增资减资、修改章程等重大事项。董事会、独立董事、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交提案。会议由董事长主持,实行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表决结果需当场公布,律师应对会议合法性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特别决议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股东会决议应及时披露,董事会负责执行。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