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回复表格)
网龙网络控股有限公司(股份编号:777)通知股东有关接收公司通讯(“公司通讯”)的方式选择事项。股东可选择以电子方式或印刷本形式收取未来公司通讯。
选择电子方式的股东将通过电邮或邮寄方式收到通知,告知相关公司通讯已刊登于公司网站(www.nd.com.cn);选择印刷本的股东可选择仅收取英文版、仅中文版,或同时收取中英文版,均通过邮寄派发。
股东须填写并签署本回覆表格,并通过电邮(777-ecom@vistra.com)、传真((852) 2890 9350)或邮寄方式提交至公司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若股东未于2025年10月26日或之前提交回覆表格或明确表示反对,将被视为同意接收电子版本,日后仅会收到公司通讯发布于网站的通知函。
上述选择将持续有效,直至股东另行通知股份登记处更改为止。所有未来公司通讯的中英文印刷本可应要求向公司或股份登记处索取,电子版本亦将上载于公司网站。
本回覆表格须由股份登记处记录的授权签署人按注册方式签署;如股份为联名持有,须由股东名册上名列首位的股东签署方为有效。表格上的额外手写指示将不予受理。
如有查询,可于周一至周五(香港公众假期除外)上午9时至下午5时致电股份登记处查询热线(852) 2980 13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