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三)
上能电气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64,860.00万元,用于年产25GW组串式光伏逆变器产业化建设、年产15GW储能变流器产业化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取得募投项目相关备案、环评及节能审查意见。截至2025年6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已基本使用完毕,项目均已结项。发行人控股股东吴强拟以5,000万元认购本次发行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吴强、吴超共同控制公司28.59%股份,本次发行后预计持股比例为22.69%,控制权不变。公司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财务性投资合计340万元,占净资产比例0.15%,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