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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华燃气: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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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预留授予日为2024年9月27日,授予价格4.69元/股,向8名激励对象授予61.00万股限制性股票。截至2025年9月22日,6名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可归属数量为14.40万股。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定比增长率为34.41%,达到触发值,公司层面可归属比例为80%。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均为B级及以上,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为100%。因2名激励对象离职,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16.00万股限制性股票作废。公司层面业绩未达目标值,作废3.60万股。本次归属及作废事项已履行必要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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