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6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不超过62,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现金管理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产品,包括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等,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保荐机构中原证券认为,该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对其无异议。公司前次现金管理期间共发生6笔业务,累计金额34,250万元,均在原决议有效期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