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信息披露行为,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披露可能对公司证券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信息披露文件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招股说明书等,应在指定媒体发布。公司董事会统一领导信息披露工作,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实施。定期报告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高管须签署书面确认意见。重大事件发生时应及时披露,子公司重大事项也需履行披露义务。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可按规定暂缓或豁免披露,但须履行登记和后续披露义务。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