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修订))
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修订)规定,提名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研究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搜寻合格人选,审查候选人资格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任期与董事会一致。主要职责包括对董事会构成提出建议、审查董事及高管人选、提交聘任建议等。董事会未采纳建议时需记载理由并披露。提名委员会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本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属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