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修订))
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任期与董事会一致。主要职责包括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和内部控制、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行使监事会职权等。涉及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任、会计政策变更等事项须经委员会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委员会有权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及高管行为、提议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并可接受股东请求提起诉讼。会议分为例会和临时会议,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过半数通过。公司应为委员会提供必要工作条件,相关决议须书面报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本细则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