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苏豪时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江苏苏豪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旨在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审计委员会由三名及以上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且为会计专业人士。委员会负责监督内外部审计、审核财务信息、评估内部控制、行使监事会职权等。其提案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公司应为其履职提供必要条件,相关决议及履职情况需按规定披露。本细则自董事会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