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进行说明。公司于2025年9月12日至9月21日在内部公示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公示期10天,通过张贴方式公示,并设立反馈渠道。公示期内未收到任何异议。经核查,激励对象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骨干员工,含实际控制人刘兴胜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小宁、侯栋,不含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亦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激励对象名单真实、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