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西王食品制定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需具备独立性,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利害关系,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董事会中独立董事应占至少三分之一,其中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不得在公司及其关联方任职或存在重大业务往来。提名人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三年,连任不超过六年。独立董事享有特别职权,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征集股东权利等。审计、提名、薪酬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召集。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须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公司应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与履职支持,津贴由董事会制定、股东会通过并在年报中披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