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5-36 关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19日收到四川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2022年11月与国网四川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四川中电启明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开展业务时,不具有商品控制权但仍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导致2022年年报、2023年半年报分别多计营收26,784.64万元、12,470.34万元,占比分别为12.22%、15.84%。该行为涉嫌违反《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构成信息披露违法。拟对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对董事长陆文斌、总经理王震、财务总监刘杰、本部财务负责人沈浮分别处以150万元、100万元、80万元、70万元罚款,并给予警告。公司及相关人员享有陈述、申辩和听证权利。上述事项可能导致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