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关于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就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9月19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3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5,878,646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6900%。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及其子议案,其中1.01至1.03为特别决议议案,均已获得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表决结果均为同意占比99.9740%,反对占比0.0260%,无弃权。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