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伟明环保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修订稿))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显示,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伟明集团有限公司、项光明、温州市嘉伟实业有限公司、王素勤、朱善玉、朱善银、章锦福、章小建、陈少宝、项淑丹、项鹏宇、项奕豪、朱蓓蕾、朱为如、上海迎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迎水兴盛6号”、“迎水飞龙20号”、“迎水巡洋12号”)、上海嘉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新享嘉恳7号”)。本次权益变动原因为资金需求减持、增持、限制性股票授予及可转债转股等,导致合计持股比例由74.843%降至70.000%,减少4.843%。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无质押或冻结情况。未来12个月内计划减持不超过26,395,390股,占总股本1.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