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补充法律意见(四))
青岛双星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标的资产为星投基金全部财产份额及星微国际0.0285%股权,间接控股锦湖轮胎45%股份。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已获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及证监会注册。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等规定,资产权属清晰,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双星集团等交易对方已作出股份锁定承诺。锦湖轮胎光州工厂发生火灾,账面损失约1,537.85亿韩元,但未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