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接待和推广工作制度)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制定接待和推广工作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与投资者等特定对象的沟通活动,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公正、公开。公司通过调研、会议、路演、业绩说明会等形式与外界交流,不得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董事会秘书为该项工作主管负责人,证券事务部门为职能部门。公司应建立备查登记制度,保存会议记录及相关资料。在定期报告披露前十五日内应避免投资者关系活动。与特定对象沟通需签署承诺书,防止信息泄露。活动结束后应及时编制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并在指定平台披露。公司不得以非正式渠道泄露未公开信息,一旦发生泄漏须立即报告并公告。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