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就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薛令光主持,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205名,代表股份969,466,3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3241%。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有效审议通过。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