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16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副董事长闫勇主持。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时,会议以累积投票制选举闫洪嘉、闫勇、李珊珊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文芳、张国利、虞义华为独立董事。现场与网络投票合计50名股东参会,代表股份78,225,5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4605%。表决程序与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