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因应新《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更名为《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后,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面承接并行使监事会的监督职权,原《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予以废止,涉及监事会的规定适用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涉及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上述事项已获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南京证券作为“24长城C1”“24长城C2”“24长城C3”“25长城C1”“25长城C2”债券受托管理人,已督促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将持续履行受托管理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