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因4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决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和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注销和回购注销。其中,注销股票期权62万份,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62万股,回购价格为1.69元/股,回购资金总额1,047,800.00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注销及回购注销已履行董事会、监事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股份注销及减资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