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修订))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明确独立董事职责。独立董事应具备独立性,不在公司及关联方任职,与主要股东无利害关系,且不得存在影响独立判断的情形。公司董事会中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不超过六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独立董事须每年对独立性自查,董事会需评估并披露。独立董事享有知情权、参与决策、监督制衡等权利,可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会议、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应提供履职保障,包括工作条件、信息通报和费用支持。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并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制度还规定了提名、选举、更换及专门会议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