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9月16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出席股东共454人,代表股份1,015,416,3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9610%。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撤销监事会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签署货运物流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等议案,以及选举王永芹、张戳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均为通过,关联股东对中国东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