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因4名激励对象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决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和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注销和回购注销。本次共注销股票期权41.25万份,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27.50万股,回购价格为1.62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为445,500.00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监事会认为本次注销和回购注销合法合规,不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尚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股份注销及减资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