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独立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其他职务,且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影响独立判断关系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履行普通董事职责外,还享有特别职权,涉及关联交易、承诺变更、收购事项等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应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独立董事可聘请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天,应关注公司资金往来情况,防止被控股股东占用。独立董事需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内容包括履职情况、参与会议、特别职权行使等。在年报编制过程中,独立董事应与审计机构沟通,关注审计重点及会计师事务所改聘情形。本制度由董事会制定,经股东会通过后实施,解释权归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