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修订))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修订)规定,提名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不少于二分之一,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提名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提名或任免董事、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董事会未采纳建议时需记载理由并披露。委员会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不少于10年。本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