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实施制度)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累积投票实施制度,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董事选举行为,保障股东权利。累积投票制适用于一次股东会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的情形,出席股东所持股份与应选董事人数相乘为投票权数,可集中或分散投票。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选举分开进行,确保独立董事比例。选举时仅对同意票累积,不设反对票、弃权票。董事按得票多少依次当选;若候选人得票相等且影响当选人数,需再次选举。股东会应明确提示是否采用累积投票制,董事会秘书负责制作选票,会议主持人需说明投票方式和当选原则。本制度由董事会制定并解释,经股东会通过后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