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旨在规范其行为,完善公司治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独立,不得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得与公司共用生产系统、业务体系或不公平使用公司资产,禁止违规占用资金、提供担保、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关联交易需遵循公平原则并签署协议。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须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配合公司披露工作,发生控制权变动、重大重组、破产等情形应及时通知公司。不得泄露未披露重大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牟利。应提供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信息,遵守股份买卖限制,不得代持或提供资金买卖股份。转让控制权需对受让人进行合理调查。本规范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