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司章程(2025年9月修订))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经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修订日期为2025年9月。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7,937,529元,证券代码000661,证券简称长春高新。公司设立党委和纪委,党委由9名委员组成,纪委由7名委员组成。公司经营范围包括高新技术产品开发、生物医药、房地产等。章程明确了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利与义务,规定了股东会、董事会的职权及议事规则,利润分配政策,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程序。公司设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独立董事四名。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公司利润分配优先采取现金分红方式,具体方案由董事会制定,股东会批准。本章程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