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经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主持。董事会行使包括召集股东会、执行决议、决定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内部管理机构设置、高管聘任与解聘、风险管理、合规管理、信息披露等职权。董事会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关联交易等事项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会议可采取现场、视频、电话或通讯方式召开,表决方式为记名书面或口头表决。董事应对决议承担责任,异议记载于会议记录者可免责。本规则为公司章程附件,由董事会解释和修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