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5年9月15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点为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7号辉隆大厦8楼,由董事长孟庆立主持。出席股东共371人,代表股份124,328,6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2484%。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拟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及其子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各项议案均获通过,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