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司章程)
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注册资本为1,604,242,081元,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公司经营范围涵盖生态环境修复、乡土植物研发、园林绿化工程、地质灾害治理、市政工程等。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构,决定公司重大事项,董事会负责执行股东会决议并管理公司事务。公司设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轮值总裁、执行总裁、副总裁等。公司利润分配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连续三年累计现金分红不低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公司可收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等情形,股份转让受限于法律规定。章程还明确了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利义务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等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