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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宇顺: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现金重大资产购买的问询函》回复之专项核查意见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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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现金重大资产购买的问询函》回复之专项核查意见)

本次交易为宇顺电子以现金方式收购中恩云科技等标的公司,交易总价33.50亿元,资金来源为控股股东借款、上市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标的公司全部股权已质押给中信银行北京分行,需在2025年10月31日前解除。控股股东承诺预留足额现金支持交易。标的公司主营业务为数据中心基础设施服务,唯一客户为互联网客户A,合同期至2030年12月31日。评估采用收益法,预测2029年起机柜收费为300元/A/月(不含税)。交易完成后,公司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将升至约91%。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符合相关规定,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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