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纵横通信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适用范围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持股5%以上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以及其他股东减持特定股份。相关人员须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股份变动的限制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董事、高管在离职后6个月内、公司或其个人涉嫌证券违法被立案调查期间等情形下不得转让股份。董事、高管每年减持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的25%。大股东减持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披露计划,集中竞价减持90日内不得超过总股本的1%。禁止融券卖出公司股份及开展以公司股票为标的的衍生品交易。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