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于2025年9月12日14时30分在无锡市新吴区新华路3号行政楼6楼会议室1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举行。现场出席会议股东及代理人共7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45,230,1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0761%;通过网络投票参与股东144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078,349股,占2.8802%。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108%,反对占0.0176%,弃权占0.0716%。中小股东对该议案同意占98.526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










